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可能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公司股东林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同纠纷一案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股东林小溪、林芮璟、林漓提起诉讼。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的(2021)云01民初5639号《民事判决书》进行了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林小溪、林芮璟、林漓关于其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通知,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股东林小溪、林芮璟、林漓不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云01民初5639号《民事判决书》,已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一)请求撤销(2021)云01民初5639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的第1-5项民事判决,依法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二)由被上诉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一审及二审的诉讼费。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林奇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因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导致林奇先生名下质押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情况,公司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详见于2021年11月20日、2022年1月13日、2022年3月12日、2022年3月22日、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3日和2022年9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的情况,如有进一步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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