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澹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澹朴”)、宁波澹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澹朴”)、北京若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若朴”)、白刚、海通兴泰(安徽)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通兴泰”)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875,000股、1,112,175股、125,897股、484,666股、2,822,581股。根据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与白刚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关系的确认函》,确认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此需合并计算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合计持有3,597,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74%;海通兴泰与上述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单独持有2,822,5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45%。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22年7月26日起解除禁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容知日新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和白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645,96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海通兴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371,6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
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容知日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9日北京澹朴和宁波澹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5%,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和白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减少至5.5549%。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容知日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海通兴泰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79,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46%,海通兴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减少至4.9999%。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和白刚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止2022年11月18日,股东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和白刚累计减持85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576%。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海通兴泰发来的《海通兴泰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止2022年11月21日,股东海通兴泰累积减持685,8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500%。
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白刚和海通兴泰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是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要而进行的,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实施,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进度,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53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澹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澹朴”)、宁波澹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澹朴”)、北京若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若朴”)、白刚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2,74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8%;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上述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信息
4、信息披露义务人4的基本信息
(二)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25%。其中,北京澹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2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012%,宁波澹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2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0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1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0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55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2,74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的信息义务披露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股份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容知日新
股票代码:68876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北京澹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京加路青秀园街5号院1号楼文化服务中心31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2号院5号楼7层0724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澹复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澹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E074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E0743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澹复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若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1号院10号楼11层110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00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紫耘御禾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4:白刚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泉宗路10号A1-120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泉宗路10号A1-120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信息
4、信息披露义务人4的基本信息
(二)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2、 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3、 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根据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与白刚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关系的确认函》,确认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澹朴、宁波澹朴、北京若朴和白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645,96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将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3,597,738股,持股比例为6.5574%。
其中,北京澹朴持有公司1,87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174%;宁波澹朴持有公司1,112,1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271%;北京若朴持有公司125,8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95%;白刚持有公司484,6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3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25%。其中,北京澹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2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012%,宁波澹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2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012%。
2、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1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0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55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2,74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六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北京澹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盖章/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宁波澹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盖章/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北京若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盖章/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4(签字): 白 刚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北京澹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盖章/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宁波澹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盖章/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北京若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盖章/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4(签字):白 刚
签署时间: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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