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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2-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石先生、向奇汉先生、朱岩先生、严洁联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王志成先生、徐景峰先生、尹好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成先生、徐景峰先生、尹好鹏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志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瑞华女士、李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石,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四川石油管理局输出气管理处财务电算化负责人、成都奔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理,自2002年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担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8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5%,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向奇汉,男,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先后任重庆大学数学系教师、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用友网络执行总裁、用友优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奇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岩,男,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先后任中信集团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员、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等,现任深圳市运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泰德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岩先生通过深圳市信义一德信智一号创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严洁联,女,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Regent Pacific Group Limited首席财务官、天津普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上银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洁联女士通过汝州市恒泰祥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志成,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华北电力大学教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同时担任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00935)独立董事、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688369)独立董事、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601016)独立董事、北京航天和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越亚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西南交大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新兴凌云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景峰,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工学学士和理学学士,南开大学理学博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精算研究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监督委员会委员、特邀专家,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精算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精算师协会正会员、院校交流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学会理事,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景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尹好鹏,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先后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方工业大学副教授、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尹好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瑞华,女,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先后任用友网络行政经理、香港高阳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致远互联财务部负责人、开泰祥云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部总经理。

  刘瑞华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汝州市恒泰祥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伟民,男,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任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用友云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用友金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秉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用友建筑云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

  李伟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2-06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瑞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瑞华女士、李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刘瑞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李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2-065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李海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海旺,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总监、企业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总经理。

  李海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2-060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2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49.39元,募集资金总额950,757,5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11,45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40,646,046.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25日出具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982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营销服务平台优化扩展项目、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已于2021年3月结项;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5月结项;西部创新中心项目已于2021年8月结项。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1,988.61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发行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待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将根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选择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同时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等风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2-061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附件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对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2-064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O座一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2日

  至2022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2年12月8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发送至邮箱ir@seeyon.com进行预约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预约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

  (二)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现场参会人员需事先做好出席预约登记,股东大会当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4、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从北京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 25 号静芯园 M 座

  邮编:100195

  电话:010-88850901

  传真:010-82603511

  联系人:陶维浩、段芳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及参考附件2在授权委托书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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