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0日和2018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将公司持有的供热合同债权项下未来6年内向特定用户收取的供热费收入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并就专项计划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及回售和赎回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2018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3月8日,公司收到本次居民供暖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创证券“首创-华通热力居民供暖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自2019年4月30日于深交所发行“首创-华通热力居民供暖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票面利率5.4%-6.6%,专项计划总规模21,500万元,采用优先/次级结构化设计,其中优先级20,000万元;次级1,500万元;预期6年,以公司享有的供暖收费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本专项计划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专项计划提前终止
按专项计划安排,华通01-03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已到期并兑付完成,华通04-06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将分别于2023年5月2日、2024年4月29日、2025年4月29日到期。因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根据公司经营及融资安排等方面考虑,经公司审慎决策,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董事会对董事长的进一步授权,2022年11月18日,公司董事长审批决定提前终止本专项计划。同时,该事项已于2022年11月18日经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1月20日正式生效。华通04-06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计将于2022年12月16日偿付完毕全部本金及收益后摘牌,剩余专项计划资产全部分配给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华通次级于该日到期,本专项计划也将于该日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终止专项计划,是公司在审慎考虑,并合理安排资金后做出的决定;是以低成本资金偿还高成本资金,有利于节约公司财务成本的支出,使公司财务结构更加合理。专项计划终止后,可解除公司为该事项提供的不动产抵押,有利于公司更合理自主的利用所持不动产,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