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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存在退市风险及其他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期间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27.63%。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50)。公司短期内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现将相关风险事项再次提示如下,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公司股票2022年11月21日收盘价格8.87元,较2022年11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达27.63%;股价剔除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公司净资产为-401,048,637.28元,前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此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若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为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可能触及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087.50万元,新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22年3月15日立案侦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法院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或提出切实解决方案的,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进程,此外公司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重整的审查意见,且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调查结论,结合前述事项,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能否与意向投资人达成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目前仅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意向投资人不受任何协议约束,已提交方案的意向投资人未来是否会退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外,如上所述,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2022年11月10日,虽有8家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但目前公司尚未与任何预重整意向投资人签署相关的框架协议或者协议,且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尚需遴选,公司最终能否与意向投资人达成协议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尚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阶段的事项不代表公司最终能够进入重整程序,上述所列事项表明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防范概念炒作。

  五、 其他风险警示

  1、立案调查风险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2、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风险

  公司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3、诉讼风险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总计32,083.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8.11%。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1,286.95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人民币20,796.30万元。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4、股东股份变动风险

  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变卖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关联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

  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风险,并关注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所列风险提示,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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