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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

  (四) 委托理财额度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7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76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500股。上述17,500股的股份注销完成之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将发生变动。

  鉴于上述事项,以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比情况

  

  

  此外,只作个别字词的修改或因增减条款带来的序号改变,不涉及实质意思的改变,在此不作列示。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11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7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7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届满辞职事项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新光学”)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钢先生的书面辞职函。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李钢先生自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届满六年,故其向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函,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李钢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钢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李钢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李钢先生在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事项

  因李钢先生离任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陈世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提交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陈世挺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宁波米利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中国工商银行北仑支行会计科,1996年至今任职于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现任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2016年11月至2022年3月任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7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陆续修订、发布,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一系列监管指引,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监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新要求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对部分制度规范体系进行了梳理、修订,以进一步提升各司其职、有效制衡、高效运转的治理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制度中,1-7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8-13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相关制度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形成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7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8日

  至2022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1月23日在《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曹晨辉

  联系电话:0574-87915353

  传真:0574-87908111

  邮箱:31504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7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其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2月8日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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