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7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数量:21,604,938股
● 发行价格:人民币9.72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华体科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
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
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查过程
2022年3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核准批文,本次发行获得核准。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21,604,938股
4、发行价格:人民币9.72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9,999,997.36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10,009,433.96元(不含增值税)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9,990,563.40
8、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确定配售结束之后,发行人、东吴证券向本次发行获配的8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022年11月4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2CDAA5B000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1月2日止,东吴证券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209,999,997.36元。
2022年11月4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2CDAA5B0006”《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2年11月2日止,华体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09,999,997.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009,433.9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9,990,563.4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1,604,938元,新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8,385,625.40元。
2、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中,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之情形,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对象亦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格及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发行人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发行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本次发行的法定条件;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发行人与认购对象正式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等文件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事项均符合已报送证监会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中的内容。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72元/股,发行股数21,604,938股,募集资金总额209,999,997.36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认购数量为6,378,6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德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认购数量为2,983,53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费丁悦
本次认购数量为2,057,61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范广力
本次认购数量为1,028,80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认购数量为3,395,06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薛小华
本次认购数量为1,337,44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认购数量为3,497,94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臻远基金-鼎臻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认购数量为925,92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最终获配投资者亦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 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于2022年11月21日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将增加与发行数量等量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状况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发行前(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股份数量为141,572,919股,全为无限售流通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29股,导致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增加至141,572,948股。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业务与资产的整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总体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提高。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就此次发行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修订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发行前(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股份数量为141,572,919股,全为无限售流通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29股,导致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增加至141,572,948股。
本次发行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将增加与发行数量等量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状况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未来如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也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得到加强,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空间,保障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实力的提升。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显著增加。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始建设投入后,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额将相应增加。
(八)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存在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促使公司资本结构更趋稳健,进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情况均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除本次发行本身构成关联交易外,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会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进行担保的情形。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
(三)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8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近日,因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从而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梁熹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住四川省成都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梁钰祥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住四川省成都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
王绍蓉女士,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住四川省成都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4
王绍兰女士,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住四川省成都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王肇英女士,194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住四川省成都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6
王蓉生先生,194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住四川省成都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梁熹、梁钰祥、王绍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绍兰、王肇英、王蓉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梁钰祥与梁熹为父子关系,梁钰祥与王绍蓉为夫妻关系,王绍蓉与梁熹为母子关系,王绍蓉与王绍兰、王肇英为姐妹关系,王绍蓉与王蓉生为兄妹关系。
二、本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604,938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1,572,948股增加至163,177,886股。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 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将由43.65%减少至37.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按规定编制并递交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0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33.91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30.71元/股
● “华体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2年11月24日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了20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880.00万元。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华体转债”,转债代码:113574)。“华体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转股的起止日期:2020年10月9日至2026年3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2,603,497股。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04,938股,每股发行价格9.72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应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根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华体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因此,由于公司增发新股,拟对“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公式中,“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进行计算,即此次调整前的转股价P0为33.91元/股,增发新股价A为9.72元/股,本次增发新股率k为15.26%(21,604,938股/141,572,948股,以新增股份登记前的总股数141,572,948股为计算基础)。因此“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目前的33.91元/股调整为30.71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24日起生效。“华体转债”于2022年11 月23日停止转股,2022年11月24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卞睿先生:保荐代表人。2010年9月至今任职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参与:腾亚精工(301125)IPO项目、蠡湖股份(300694)IPO项目、金鸿顺(603922)IPO项目、广电电气(601616)IPO项目。2021年参与了华体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为该项目保荐代表人。
尤剑先生:保荐代表人。2008年7月至今任职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参与:睿能科技(603933)IPO项目、苏州银行(002966)IPO项目、佳禾食品(605300)IPO项目、江苏吴中(600200)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衡设计(603017)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通润装备(002150)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21年参与了华体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为该项目保荐代表人。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1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本次权益变动后,天联行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04%减少至4.3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近日,因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从而使北京天联行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联行健”)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天联行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柏鹏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8号2号楼1层2-1-110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P0MR5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604,938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1,572,948股增加至163,177,886股。
因天联行建不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将由5.04%减少至4.3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天联行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德圣”)通过现金认购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9,362,139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74%,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泰德圣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其通过现金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9,362,139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7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信息义务披露人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90650074N
法定代表人:吴少钦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F座492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604,938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1,572,948股增加至163,177,886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泰德圣履行了权益变动的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