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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省国资委同意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山东华鹏控股权的批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1月22日,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鹏”或“公司”)收到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和资本”)转发的《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山东华鹏控制权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22]49号),同意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恢复张德华持有的山东华鹏63,989,614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再控股山东华鹏。2022年10月21日,舜和资本已出具《关于恢复表决权的同意函》,同意自标的股份过户至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名下之日起,恢复放弃表决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前期,公司收到《关于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截止本公告日,问询函所涉及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已申请延期回复。

  本次转让事项已获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续尚需国家反垄断主管部门就本次转让事项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决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转让事项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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