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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与业务拓展需要,为相关子公司未来12个月因经营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应付账款以及票据池业务提供担保。其中,预计为全资子公司IFLYTEK (INTERNATIONAL) LIMITED因经营需要由采购产生的应付账款提供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IFLYTEK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金额的议案》。为保障IFLYTEK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同意为其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由采购产生的应付账款增加担保额度3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公司为其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FLYTEK (INTERNATIONAL) LIMITED

  成立日期: 2020 年09 月21日

  注册地点:2019 年 1 月 8 日

  公司董事:张武旭、刘庆峰

  投资总额:7,402.22578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与人工智能技术相关的销售和研发、股权投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硬件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IFLYTEK (INTERNATIONAL) LIMITED总资产 15626万元,总负债6282万元,净资产934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2696万元,利润总额1168万元,实现净利润978万元;截至2022年09月30日,总资产14039万元,总负债3173万元,净资产10866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7538万元,利润总额72万元,实现净利润44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相关合作方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或其授权人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IFLYTEK (INTERNATIONAL) LIMITED为科大讯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及经营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和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此次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金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341,200万元。基于有效的风险管理,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38,038.0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9%;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11.39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07%;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7,755.84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5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668,450股,占公司总股本2,323,752,783股的比例为0.0288%。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各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拟向1,9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727.27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409%;授予价格为18.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9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了《科大讯飞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原激励对象杨克志等9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取消上述9名人员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93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2,722.4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0年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向1,933名激励对象授予2,722.42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0年12月15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上市。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邢存岭等5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公司取消上述5名人员拟获授的3.74万股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郑昕鑫、刘勋亮等28名激励对象因待离职、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2.20万股。鉴于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1,900人,授予股份数量变更为2,686.4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1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3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32,1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1年5月28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当选监事或离职,公司拟对相关6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44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18.08元/股。2022年2月16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1年11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855,020股,占其时公司总股本的 0.3414%,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04名。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6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41,06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748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5月30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17.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7人离职,公司拟对相关5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01,4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691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数为不超过 2,600.32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1.130%。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68.3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0.073%,行权价格52.95元/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432.02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0,052.53 万股的 1.057%,授予价格26.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6日,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68.30万股,行权价格52.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1年11月4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8名原激励对象离职、3名原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将上述11名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将相关股份分配给原激励对象名单内除董监高以外的其他相关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264人相应地调整为2,25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总额不变。同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年11月10日,向2,253名激励对象授予2,432.02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12月15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并上市,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2,240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4.9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230,052.53万股的1.054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4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31,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203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5月30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85元/股;同时,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26.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73人离职,1人身故(非因执行职务),公司拟对相关7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6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129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获授10万股以上的重要骨干员工未出现一人离职,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说明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7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上述离职的57人占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总数(1,900人)的比例为3.00%(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额的比例为1.61%),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10万股以上的重要骨干员工未出现一人离职,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公司将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合计301,45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1.12%,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0130%。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17.98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授予价格18.28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授予价格调整为17.98元/股。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73人离职、1人身故(非因执行职务),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该7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上述离职的73人占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总数(2,240人)的比例为3.26%(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额的比例为1.49%),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10万股以上的重要骨干员工未出现一人离职,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公司将对上述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1.51%,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0158%。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26.38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0日,授予价格26.48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授予价格调整为26.38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668,450股,占公司总股本2,323,752,783股的比例为0.0288%。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5,101,531.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前述激励对象中有28名离职人员同时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激励对象103人。

  若在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过程中,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已考虑预计于2022年12月15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限因素,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实施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四、回购注销合规性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7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73人离职、1人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7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73人离职、1人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因此对激励对象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是合法的,本次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法律意见

  1)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5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4,661,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09%。其中,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572,828股,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088,730股。上述股份预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各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拟向1,9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727.27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409%;授予价格为18.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9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了《科大讯飞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原激励对象杨克志等9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取消上述9名人员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93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2,722.4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0年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向1,933名激励对象授予2,722.42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0年12月15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上市。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邢存岭等5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公司取消上述5名人员拟获授的3.74万股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郑昕鑫、刘勋亮等28名激励对象因待离职、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2.20万股。鉴于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1,900人,授予股份数量变更为2,686.4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1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3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32,1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1年5月28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当选监事或离职,公司拟对相关6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44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18.08元/股。2022年2月16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1年11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855,020股,占其时公司总股本的 0.3414%,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04名。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6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41,06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748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5月30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17.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7人离职,公司拟对相关5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01,4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1,691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数为不超过 2,600.32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1.130%。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68.3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052.53 万股的 0.073%,行权价格52.95元/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432.02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0,052.53 万股的 1.057%,授予价格26.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6日,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68.30万股,行权价格52.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1年11月4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8名原激励对象离职、3名原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将上述11名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将相关股份分配给原激励对象名单内除董监高以外的其他相关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264人相应地调整为2,25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总额不变。同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年11月10日,向2,253名激励对象授予2,432.02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12月15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并上市,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2,240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4.92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230,052.53万股的1.054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4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231,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203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5月30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52.85元/股;同时,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26.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73人离职,1人身故(非因执行职务),公司拟对相关7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36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2,129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获授10万股以上的重要骨干员工未出现一人离职,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二、解除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之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成就情况:公司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成就情况: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748名激励对象中,有57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该5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691人。

  3、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

  对于按照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解除限售的条件:以2019年为基准年度,在2020至2022年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其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100.79亿元为基数,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成就情况:经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3.14亿元,相比2019年增长81.70%。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绩效考核细则的规定:“激励对象上年度考核C档及以上解除该次应解除限售部分的100%;考核D档解除该次应解除限售部分的60%,其余40%公司回购注销;考核E档解除限售0%,公司100%回购注销”。

  成就情况: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结果,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有12人考核为D,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40%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2,552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有1,691名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地解除限售条件。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之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成就情况:公司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成就情况: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203名激励对象中,有73人离职、1人身故(非因执行职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该7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129人。

  3、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在解除限售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营业收入130.25亿元为基数,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成就情况:经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3.14亿元,相比2020年增长40.61%。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绩效考核细则的规定:“激励对象上年度考核C档及以上解除该次应解除限售部分的100%;考核D档及以下解除该次应解除限售部分的0%,公司100%回购注销”。

  成就情况: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结果,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有7人考核为D,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00%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合计9,30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有2,122名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地解除限售条件。

  除本公告中“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所列情形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股权激励获得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为14,661,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09%。上述股份预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

  (一)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572,828股,具体如下: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088,730股,具体如下:

  

  (三)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四、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2、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同时,监事会对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认为相关激励对象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3、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拟实施的本次解除限售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有权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限售期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51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1 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11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 5 人,其中刘巍先生以通讯表决(“讯飞听见”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同时,监事会对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认为相关激励对象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7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73人离职、1人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因此对激励对象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是合法的,本次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2-050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其中刘昕先生、江涛先生、赵旭东先生、赵锡军先生、刘建华先生、赵惠芳女士以通讯表决(“讯飞听见”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段大为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金额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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