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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11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11月25日除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1月28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2年11月29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1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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