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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弄3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孙茂竹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通讯方式出席7人,以现场方式出席0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2人,以现场方式出席1人;

  3、 董事会秘书张笑毓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13均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张锦红、张新宇对议案1-9、12-13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继伟、王倩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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