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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联股份”)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0号),华联股份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山南”)发行股份募集总额不超过86,000万元的配套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999,998.86元。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81),截至2017年2月16日止,华联股份已收到特定投资者认缴股款人民币859,999,998.86元。

  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本次交易收购的标的公司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和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兴达”)在建购物中心的后续建设及装修。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由标的公司具体负责实施。

  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西华联和海融兴达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3,250.37万元对山西华联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62,749.63万元对海融兴达进行增资。前述增资已于2017年3月15日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04,963,289.46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累计192,815,155.48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79,357,077.7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24,320,368.38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发布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规模,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目前公司融资成本测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为3,6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如果期间有需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时,将及时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募集资金项目出现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7,900万元,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进行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7,9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9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华联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规模,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华联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5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 担保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

  ● 公司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鼎鑫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鼎鑫源”)、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华联”)拟以自有房产、土地抵押为华联集团的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物范围将以银行最终与公司核定为准。

  2、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3、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锐、李翠芳、马作群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同意4人,回避3人,反对0人,弃权0人。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4、此项担保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华联集团将回避表决。

  5、本次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215,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层408室

  法定代表人:吉小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84084698D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华联集团第一大股东为海南鸿炬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股权关系图如下:

  

  2、历史沿革、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华联集团成立于1993年12月18日,业务主要涉及生活超市、食品超市、高级超市、社区购物中心及高级百货店等,最近三年业务发展良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521.13亿元,总负债为391.92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265.47亿元,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26.45亿元),净资产为129.20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7.85亿元,利润总额6.89亿元,净利润3.11亿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华联集团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94.31亿元,总负债为365.5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255.03亿元,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10.48亿元,资产负债率超过70%),净资产128.79亿元。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5.58亿元,利润总额2.55亿元,净利润1.35亿元。

  华联集团资信水平高,未有贷款逾期不还行为,不涉及重大担保、抵押、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截至目前,华联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华联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华联集团拟向银行申请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鼎鑫源、银川华联拟以自有房产、土地抵押为上述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担保物范围将以银行最终与公司核定为准。担保合同具体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以银行与公司最终核定内容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同时,华联集团下属主体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活超市”)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包头鼎鑫源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包头市青山区购物中心房产及对应的土地。该项房产及土地存在抵押,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截止2022年9月30日,该项资产账面价值为8.33亿元人民币。

  银川华联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银川市金凤区购物广场项目房产及对应的土地。该项房产及土地存在抵押,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截止2022年9月30日,该项资产账面价值为10.16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华联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水平较高,具备良好的偿还银行借款的能力,不存在贷款逾期未还事项。华联集团本次融资为先前融资的延续,申请融资的额度也与之前保持一致。故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华联集团担保的总额度保持不变。同时生活超市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华联集团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公司拟为华联集团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84%。本次担保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6亿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6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11.10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59%。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我们同意将公司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额度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12月12日(周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2022年12月12日(周一)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12月12日(周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2022年12月12日(周一),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2年12月5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在2022年12月5日(周一)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20日及2022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上述第1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需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6)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8日(周四)9: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邮政编码:102605

  联系电话/传真:010- 57391734

  联 系 人:周剑军、田菲

  5、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其他事项:

  (1)鉴于目前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如确需现场参会,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及时了解北京市相关防疫要求,并配合落实股东大会现场相关防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体温检测、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及通信行程卡,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及近期行程等。为维护参会股东的健康安全,未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会议登记及防疫信息申报、出现相关症状、或未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82。

  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YPERLINK “http://wltp.cninfo.com.cn/“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本次股东大会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11月18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3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7,900万元,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进行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7,9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9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华联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规模,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华联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情况: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拟向银行申请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三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

  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我们同意将公司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额度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情况:同意4人,回避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 年 12月 12 日(周一)下午14:00 在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0)。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1月18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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