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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兵团发改委关于核定2022~2025年 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试行)的通知》 实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119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7月8日,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2~2025年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试行)的通知》(兵发改价格规〔2022〕174号),主要内容包括积极推进上网电价改革,明确电网输配电价标准,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积极落实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按照上述文件精神,要求10千伏及以上工业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即电度电价+基本电价(容量电价);现行与本通知不符的其他优惠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兵团现行电价政策执行;自2022年7月8日起执行。

  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通知用电客户,并依据文件精神与用电客户协商签署新的供用电合同。本次纳入电价调整范围内的客户三百余家,上述客户2022年1-11月(截止到抄表日)用电量158.07亿千瓦时,占公司同期总售电量的86.74%,其中:7-11月用电量69.32亿千瓦时,占公司同期总售电量的85.56%。

  其中前五大客户用电情况见下表:

  

  注:由于客户用电的抄表日期与电价调整政策执行日期(2022年7月8日)存在一定时间差,最终核定调整价格的电量与月度用电量会存在差异。

  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上述电价政策文件的规定完成了营销系统的升级改造和财务系统的账务处理,先后向电价调整范围内的客户发送了补缴电费差额通知及催缴费通知,并已经与5家用电客户签署了新的供用电合同,已签署新的供用电合同客户2022年7-11月用电量4.38亿千瓦时,占同期电价调整范围内客户用电量的6.32%。

  公司正在与未签署新的供用电合同的用电客户沟通,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来完成与用电客户新的供用电合同的签署工作,公司将及时发布实施进展公告。受疫情影响,与用电客户新的供用电合同的签署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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