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苏同先生、副总经理杨宁先生的通知,苏同先生和杨宁先生于2022年11月22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20104号、证监立案字03720220105号)。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苏同先生和杨宁先生立案。
苏同先生和杨宁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本次立案事项系对苏同先生和杨宁先生个人进行的立案调查,与公司无关且不影响董事长、副总经理的正常履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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