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南昌仲裁委员会(下称南昌仲裁委)送达的(2022)洪仲案决字第0231-3号《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基本情况
因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雪松信托)未按照与公司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公司向南昌仲裁委提起仲裁,于2022年4月21日获受理(案号:[2022]洪仲案受字第023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刊登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
2022年9月,雪松信托就2015年11月与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向南昌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南昌仲裁委予以受理(案号:(2022)洪仲案字第059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刊登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
二、本次仲裁进展情况
2022年11月17日,南昌仲裁委开庭审理本案。雪松信托提出其已在2022年10月向南昌仲裁委提交《被申请人关于中止仲裁程序的申请》,本案应予以中止。南昌仲裁委认为,(2022)洪仲案字第0594号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裁决结论,对本案的审理和裁决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被申请人申请中止本案仲裁程序的理由成立,决定如下:
1、 中止本案仲裁程序;
2、 恢复仲裁程序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仲裁事项,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按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南昌仲裁委送达的(2022)洪仲案决字第0231-3号《决定书》。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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