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2022年12月12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2022年12月12日下午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3、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2年12月8日9:00—17:00到浙江海亮股份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81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朱琳
3、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传真:0575-87069031
4、邮政编码:311814
5、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3;投票简称:“海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至 12月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上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张泉先生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2月12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原因:鉴于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工作量来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大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改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天健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天健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对天健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沟通函回复》;
7、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上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自强先生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拥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所需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