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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宋海燕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提名人及提名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宋海燕女士辞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及提名黄连海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公司研发楼四楼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2日

  至2022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公司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12月6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

  邮政编码:231201

  联系电话:0551-65771661

  联系人:吴江、张辰辰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任暨提名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聘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变动暨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江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吴江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江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吴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孙刚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一),其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吴江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吴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为保证公司未来国际化业务发展,方安平先生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变动暨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李健益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请详见附件二),负责公司战略、运营等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决定聘任方安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请详见附件三),负责公司国际化业务,包括出口业务、泰国基地建设运营及海外其他业务的布局与运营。董事会聘任上述李健益女士、方安平先生的提名、聘任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李健益女士担任总经理、方安平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一:

  孙刚伟先生简历

  孙刚伟,男,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2012年3月至2017年12月,历任陶氏化学(上海)有限公司弹性体、电线电缆部门高级研发工程师;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塞拉尼斯(上海)聚合物有限公司技术与创新部门亚太区技术负责人;2020年1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孙刚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李健益女士简历

  李健益,女,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并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取得EMBA硕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8年6月,历任美的集团厨具事业部营销管理专员、饮水设备事业部绩效管理主任专员、整体厨卫事业部人力资源经理、整体厨卫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总监;2008年6月至2010年5月,任佛山市顺德区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营运与人力资源总监;2010年5月至2017年11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健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4,928,5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5%,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三:

  方安平先生简历

  方安平,男,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本科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任江西省药物研究所人事主管;2005年4月至2008年6月,历任美的集团饮水设备事业部人力资源专员、整体厨卫事业部人力资源主任专员;2008年6月至2015年6月,历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市场与营运支持部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方安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903,0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6%,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

  证券代码:688219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任

  暨提名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辞任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宋海燕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宋海燕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后,宋海燕女士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宋海燕女士的辞任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前,宋海燕女士将继续履行非职工代表监事职责。

  宋海燕女士在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宋海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黄连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一),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一:

  黄连海先生简历

  黄连海,男,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本科毕业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并取得学士学位。2005年6月至2008年5月,历任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8年5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黄连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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