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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2-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11月23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因公司原董事刘利振先生已于2022年11月22日辞职,刘利振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抵押合同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名下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 499 号步步高星城商业中心部分物业(建筑面积7,412.27平方米)和公司子公司郴州步步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名下位于郴州市国庆北路步步高置业·新天地(建筑面积69,444.95 平方米)为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提供抵押担保,并且为存量6亿元授信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

  (2)同意公司以名下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建设南路与邵阳大道交汇处邵阳步步高新天地部分11套物业(建筑面积73,997.81平方米)、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建设南路与邵阳大道交汇处邵阳步步高新天地4套物业(建筑面积86,210.23平方米)、位于郴州市国庆北路步步高置业·新天地97套物业(建筑面积11,811.12平方米)和子公司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宜春市中山中路318号步步高宜春广场2套物业(建筑面积61,188.79平方米)为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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