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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0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0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6)。

  4、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10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8)。

  5、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作废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38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经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人员需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00股调整为9,380股)。

  (2)因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归属标准,导致其当期拟归属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归属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绩效考核为C,归属比例为当期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50%,对应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42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经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人员需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87股调整542股)。

  2、作废数量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922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作废处理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后将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登记手续后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相关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变更情况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807.5383万股变更为9,839.8696万股,注册资本将由9,807.5383万元变更为9,839.8696万元。

  2、《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注:1、本次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2、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网上公告附件。

  (一)《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5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2.3313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8.80万股调整为138.3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93.20万股调整为130.48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5.60万股调整为7.84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均由53.30元/股调整为36.86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6.8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87人,预留授予18人,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4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②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A、B+、B、C、C-(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C-)六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系数*个人层面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0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0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6)。

  (4)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10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8)。

  (5)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本次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3313万股,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4名。因此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晓春、吕浩平、刘骞峰、王小伟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2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0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激励计划》和《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可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3、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2.3313万股,归属期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0日。本次归属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归属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上述归属期内实施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2.3313万股,归属期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0日。本次归属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年10月22日

  (二)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84人

  (三)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调整后):32.3313万股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36.8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经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且剔除已离职员工拟作废的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经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18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8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2.3313万股(调整后)。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2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38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经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人员需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00股调整为9,380股);2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绩效考核为C,归属比例为当期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50%,对应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42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经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人员需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87股调整542股)。综上,公司本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由187人调整为184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922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3313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晓春、吕浩平、刘骞峰、王小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本次归属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后将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登记手续后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相关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变更情况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807.5383万股变更为9,839.8696万股,注册资本将由9,807.5383万元变更为9,839.8696万元。

  2、《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注:1、本次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2、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本次变更及备案登记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3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2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赫雪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2.3313万股,归属期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0日。本次归属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本次归属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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