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2-054
股东贝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40.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400,0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贝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6.71%减少至3.71%,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9月8日,转让方贝优有限公司持有嘉必优首发前股份8,051,000股,占嘉必优股份总数的6.71%。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1月23日,贝优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196,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截至本次询价转让前即2022年11月23日,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6,854,886股,持股比例为5.71%。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贝优有限公司非嘉必优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询价转让前,贝优有限公司为嘉必优持股5%以上股东。
(二)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三)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贝优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1月3日,贝优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23日,贝优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436,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2022年11月24日,即本次询价转让中,贝优有限公司减持股份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综上,贝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71%减少至3.71%,减持比例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因四舍五入,“减持比例”加总存在尾差。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2年11月18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嘉必优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61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6家、证券公司54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3家、私募基金169家、信托公司1家、期货公司2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6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0.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40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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