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2-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转让北京海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项目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艾轶伦、姜宏涛、李小平、蒙小亮、韩旭斌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孔德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挂职)。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孔德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唐粒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同步。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人员简历
孔德赤:男,1976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任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4年2月至2016年3月,任中粮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项目管理部招标管理部经理;2016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中粮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中粮贸易黑龙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中粮贸易南良(岳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海南农垦南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任海南橡胶副总经理(挂职)。现任海南橡胶副总经理。
唐粒钦:男,1990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7月至2022年4月,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中心主管;2022年4月至2022年11月,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海南橡胶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2-069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北京海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或“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北京海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商发”)29.34%股权通过协议方式全部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控股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8,301.18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购买海垦控股集团名下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中路71号海垦广场A座第5层、第10-22层办公写字楼,建筑面积共计22,771.08平方米,交易价格共计45,987.04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剥离不良低效资产,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北京商发29.34%股权通过协议方式全部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海垦控股集团。
出于定价公允角度考虑,本次股权转让将按实际出资比例定价。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2)第9102号)载明的资产评估结果,北京商发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126,694.83万元,交易以海南橡胶实际出资占股比例53.91%计算,本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8,301.18万元。
本次交易对方海垦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754,012,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5%,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购买海垦控股集团名下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中路71号海垦广场A座第5层、第10-22层办公写字楼,建筑面积共计22,771.08平方米,交易价格共计45,987.04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对方海垦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754,012,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5%,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15号海垦国际金融中心42层
法定代表人:包洪文
注册资本:88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农为主,重点发展天然橡胶、热带水果、热带作物、草畜养殖、南繁育制种等热带特色农业产业,产业投资、土地开发、园区投资运营,以及旅游健康地产、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主要股东: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90%;海南省财政厅持股1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垦控股集团资产总额为902.82亿元,净资产560.05亿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51.11亿元,净利润为5.50亿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海垦控股集团资产总额为900.28亿元,净资产560.30亿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19.65亿元,净利润为2.32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商发29.34%股权,交易类别为出售股权。
(二)权属状况说明
北京商发前身为北京海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置业”),由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出资成立,初始注册资本2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2016年12月,北京置业更名为北京商发。
2016年12月19日,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海垦控股集团及公司三方共同与北京商发签订重组增资协议,将北京商发的注册资本由28,000万元增加至133,700.89万元。海垦控股集团以现金12亿元认购49.72%股权(其中6.65亿元计入注册资本,5.35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以实物资产7.08亿元认购29.34%股份(其中3.92亿元计入注册资本,3.16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协议以北京商发整体评估价值50,544.48万元作为新老股东对价,重组后海垦控股集团合计持股70.66%(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94%,海垦控股集团持股比例为49.72%),公司持股29.34%。
2017年6月30日,海垦控股集团将其持有北京商发的49.72%股份,以及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商发的20.94%股份,合计70.66%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海垦商贸物流集团。并于2017年9月14日完成工商信息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出资与股权信息如下表。
目前,公司持有的北京商发29.34%股权已完成工商信息登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近几年北京商发主要通过北京裘马都商业楼整体出租以及土地、房产等资产的出租和转让获取收益。
2019年-2022年经营数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
(一)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3.评估对象:北京商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5.评估结论:北京商发账面资产总计91,842.72万元,评估价值127,536.92万元,评估增值35,694.20万元,增值率38.86%;账面负债总计842.09万元,评估价值842.09万元;账面净资产91,000.63万元,评估价值126,694.83万元,评估增值35,694.20万元,增值率39.22%。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着公平公允以及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本次股权转让,拟以评估值为基础,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定价。海垦控股集团实际出资为60,544.48万元(增资前北京商发评估值50,544.48万元+海垦控股集团10,000万元现金),海南橡胶实际出资为70,807.02万元,以实际出资计算的占股比例分别为46.09%和53.91%,因此海南橡胶本次出让29.34%的股权定价为68,301.18万元(评估值126,694.83万元×53.91%)。
五、该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甲方(转让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北京海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
甲方持有目标公司29.34%的股权,认缴资本39,224.79万元并已完成实缴。甲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9.34%股权向乙方转让。
2、交易价格
甲方以人民币68,301.18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9.34%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3、价款支付
购买价款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主体按以下支付节点现金方式支付至甲方银行账户或甲方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
(1)交割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购买价款的80%;
(2)交割日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购买价款的20%;
4、交割时间
甲乙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股权交割。
5、交割条件
甲乙方及目标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全部必要的内部程序,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对目标股份的优先购买权,且乙方已经按照本协议履行交割前所需的款项支付程序。
目标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股权变更,并协助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乙方取得目标公司股权,并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日,即为交割日。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乙方按其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乙方按其受让的股权比例承担。
(二) 履约安排
1、甲方声明:就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甲方已经正当地取得了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要的一切外部和内部授权,有充分的权利和能力签订本协议,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
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及附件的行为不会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不会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或任何政府授权或批准;并且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侵害,亦不构成各自对于其为签约一方(或对其产生效力)的任何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和其应予履行的任何有约束力的承诺的违反。
2、乙方声明:就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乙方已经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批准和许可,有充分的权利和能力签订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乙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和保证以及出具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隐瞒。
六、此次关联交易的原因
(一)北京商发长期经营效益不佳,拖累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北京商发缺少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经营状况不佳,连年亏损,2017年至2021年累计亏损已达到1.43亿元;另外,因折旧摊销等原因,该资产在持续贬值。通过剥离该亏损资产,海南橡胶每年可减少损失近800万元。
(二)海南资产包折旧摊销对北京商发造成亏损的局面短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北京商发现阶段承接的海南资产包年租赁收益仅为400万元,非连续性的转让收益金额也不足千万元,完全无法覆盖其年折旧摊销及税费约2,761万元。由于海南资产包位于海南省14个市县,地理位置偏远分散,“房地分离”等历史遗留问题,短期内无法发挥集成效益。
(三)当前海南橡胶发展橡胶主业存在庞大的资金需求
海南橡胶以“为国利民,胶融天下”为企业使命,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天然橡胶产业,然而近年来天然橡胶价格一直在底部徘徊,公司主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当前,海南橡胶正按照中央及海南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聚焦橡胶主业,持续加强橡胶基地建设、提升全产业链科技水平,并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不断延伸产业链和完善产业布局,致力于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世界一流天然橡胶全产业链科技集团,目前存在庞大的资金需求。转让北京商发股权,并将所获资金用于海南橡胶产业发展,将有利于公司剥离不良资产,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立足“聚焦主责主业”的战略安排,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海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艾轶伦、姜宏涛、李小平、蒙小亮、韩旭斌回避表决,4名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张生均投了同意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资产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价格公允,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2-07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农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剑,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加入中审众环海南分所,2020年起为海南橡胶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丽瑜,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加入中审众环海南分所,2020年起为海南橡胶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项目合伙人卢剑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丽瑜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卢剑、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丽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实际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2021年度审计收费为2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5万元。
2022年度,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2-07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转让北京海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项目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监事黄华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2-07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2日
至2022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条件的股东于2022年12月9日17:00前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此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9:3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电话:0898-31669317,传真:0898-31661486。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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