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2022-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了《鑫科材料2022年半年度报告》。其中: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第一项“环境信息情况”之“(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适用情况有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2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鑫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鸿电缆”)收到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芜环罚字【2022】45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鑫鸿电缆在环保设施验收中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7万元。鑫鸿电缆已就上述事项按期缴纳罚款并整改完毕。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鑫科材料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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