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022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通知书》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作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通知书》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披露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因公司已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结合2022年1-9月财务数据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更新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更新2022年1-9月财务数据)》。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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