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1、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2021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139);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并在2021年6月16日公告了《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在2021年6月29日公告了《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修订稿)》、在2021年8月7日公告了《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补充2021年半年报)》;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并在2021年11月17日公告了《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
3、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22日。
自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主要原因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完工。同时,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盈利大幅增长,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2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69.66%,后续资金需求较预案推出时已大幅下降。综合上述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与中介机构沟通并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后续,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和资本市场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及项目投资需要等因素进行论证并择机启动新的直接融资方案。
三、关于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申请撤回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上述议案内容属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决定,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经过了我们审慎的分析与论证,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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