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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2-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454,3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64%减少至5.59%。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千骥生物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骥创投”)出具的告知函,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5日,千骥创投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00,000股,占总股本的1.05%。本次权益变动后,千骥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64%减少至5.59%,仍为公司5%以上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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