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2-1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发行人”)拟向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巍投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瀚巍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方威先生作为海航控股及瀚巍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海航控股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8月12日。2022年7月29日,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与瀚巍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大新华航空将持有的574,028,176股发行人股份转让给瀚巍投资,本次转让系在方威先生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本次转让后方威先生本人及其控制的主体合计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量不发生变化。
二、除上述情形外,方威先生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情形,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存在向其本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第三方出售或以其它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计划。
三、方威先生承诺:方威先生本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会向其本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第三方出售或以其它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如方威先生本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未履行上述承诺,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如有)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方威先生愿意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2-132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43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通知要求,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项答复,现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前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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