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 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报经营”)、广州先锋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报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处置的方式,首次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出售所拥有的如下房产:1.广报经营所拥有的广州市海珠区艺洲路612号合生紫龙府B栋1903、2306房;2.先锋报业所拥有的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59号院4号楼5层1单元5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2022-046)等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广报经营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组织签约通知书》(GR2022GD0002529):“广州市海珠区艺洲路612号2306房(紫龙府B栋2306房)转让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为刘智颖。”
2022年11月25日,广报经营就紫龙府B栋2306房与刘智颖签署完成《资产交易合同》,交易的成交价为1,557.00万元。刘智颖非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处置所涉及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已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本次交易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结果确定交易价格,房产概况及成交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处置部分房产的进展公告》(2022- 058)。
三、 价款支付方式
(1)受让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437.00万元,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转让方,并在转让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1,120.00万元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应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四、资产交易合同的其它主要内容
(一)交割事项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易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的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
(二)生效条件
本次《资产交易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处置房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处置部分房产事项,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有效回笼资金,并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1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2022-046)、《关于公司处置部分房产的进展公告》(2022- 058)。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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