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非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基金份额,称为Y类基金份额。
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若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自2022年11月29日起开始办理上投摩根锦程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自该笔份额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确认之日满1年的对日起(含当日)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赎回。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自2023年12月2日起开始办理赎回。
本基金属于养老目标基金,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本基金不接受持有未满1年的份额的赎回申请,仅在该笔份额持有满1年后在每个工作日开放办理其赎回业务。Y类基金份额因发生继承等特殊事项,不受上述持有期限限制。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具体请参看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也可以对申购费率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具体优惠请参看相关公告。
3.2.1前端收费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
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除另有规定外,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申购款项需来自投资者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10份,如进行一次赎回后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余额将低于10份,应一次性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率如下所示:
本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投资者持有满1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Y类基金份额因发生继承等特殊事项豁免上述持有期限限制的,仅收取法定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赎回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也可以对赎回费率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具体优惠请参看相关公告。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除另有规定外,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办理程序及交易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也可以对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具体优惠请参看相关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暂未开通。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第3个工作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第3个工作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2、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因管理费、托管费不同于A类基金份额,可能造成份额净值和累计份额净值不同于A类基金份额。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在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公告的《上投摩根锦程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 4888)垂询相关事宜。
5、风险提示:本基金中“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并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关于新增国泰君安为上投摩根锦程
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A类份额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订了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现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新增国泰君安为上投摩根锦程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基金代码:009143)的代销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国泰君安开展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国泰君安的规定为准。
有关上投摩根锦程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基金代码:009143)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或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www.cifm.com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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