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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系统”)。

  ● 担保总金额:本次为香江系统提供担保合计0.75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6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融资授信事宜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0.75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65亿元。

  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2-029、2022-0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MA1T9323XA

  注册地址: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春柳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翟宝根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09日

  经营范围:电子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力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工程监理服务;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研发、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照明电器、消防器材、空调设备、光电转换设备及相关配套软件研发、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所签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甲方(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2-029、2022-048),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0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92%。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0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2.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7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沙正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818,7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05%。

  ● 本次质押后,沙正勇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3,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6.17%,占总股本的5.1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获悉股东沙正勇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系股东个人资金需要,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沙正勇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情况

  二、股份质押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股东沙正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质押事项系股东个人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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