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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2版)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下转D4版)

  (上接D2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前所述,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入围绕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开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如下: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均处于实施期内,受到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相关募投项目进度有所延后,其中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2018年工业强基工程示范项目)和全国营销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虽已达到计划完工期但尚未实施验收。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于新增项目实施主体等情况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要求。

  二、补充说明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是否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目前项目运行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厂房装修等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设备方面已有2条100G产线完成安装调试,其中8号线已于2022年4月进入量产,7号线于2022年8月底完成第二次技改后进入量产。另外10号线注塑机、多腔溅镀单元、隔离层树脂涂布单元、坑槽树脂涂布单元、UV控制系统、预干燥单元、湿压膜单元、覆盖层树脂涂布单元均已经到货,并在进行单元调试,平台单元预计12月20日前到货,在12月31日前进行连线调试。

  公司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较计划有所延期,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受疫情影响运输船期、报关等耗时较长;另一方面为提升良率进行持续技术改造所致。但目前该项目主体部分均已基本完成,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补充说明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投入进度较慢的原因,项目实施是否存在困难或障碍,是否存在延期风险

  (一)全息技术研发项目

  1、项目具体进展情况

  2021年度,公司按照研发计划对双轴全息光存储和同轴全息光存储进行了同步开发。

  双轴全息光存储方面,研发团队已持续推进全息光机的优化设计,开发了高信噪比的伺服信号处理电路以提升伺服系统性能;开发了小型化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器,以及光驱式的材料测试机系统;设计了可实时矫正全息光盘姿态的伺服平台方案。在记录材料方面,已开发出具有高折射率调制度、高灵敏度的光致聚合物材料,并持续对其散射、皱缩、温度敏感性等进行优化。设计并制备了用于注塑全息光盘基板的母盘,进行全息光盘的试制。开发了用于提升解码性能的信号识别处理算法,实现了更低误码率、更高码率和解码速度的解码方案。

  同轴全息光存储方面,目前已完成了全息母盘的物理结构设计,并将设计的微结构图形成功的、无差别的、稳定的转移到了聚碳酸脂基盘上;研究了微结构尺寸随激光直写强度变化的演变规律,并确立了最佳激光直写强度、显影时间等工艺参数;验证了玻璃母盘-镍盘-子盘整个制备工艺流程的可行性与稳定性,可为后续全息光盘的大规模制备提供理论依据与技术支撑;制备的母盘及子盘的微结构尺寸完成了从4um到2um再到1um的迭代过程;开始进行全息光盘封装工艺探索,试制出第一批完整结构的全息光盘样品。于2021年底通过项目中期检查,已按照项目中期目标取得了预期的工作进展。

  2022年6月自主设计并搭建了全息介质研发及制备平台,包括用于全息基板及微纳结构制作的高精度注塑机,用于光学膜层沉积的13腔高真空溅镀系统,微米级高平整高速光学树脂旋涂及固化系统已完成方案设计进入制作阶段。同时,根据全息光存储介质的特点,搭建了全息检测平台,包括用于微结构分析的AFM原子力显微镜,用于光学树脂厚度及平整度检测的离线光学检测仪,用于光学膜层反射穿透等特性检测的ETA检测仪,动平衡检测仪,电信号检测仪等检测设备。

  基于以上研发工作,公司已在全息光存储领域完成了包括读写方式、全息光盘、伺服控制、光路系统等核心技术的超过36份专利撰写。已对其中24份专利进行了国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19份进行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15份专利已经向5个国家申请国际发明专利(截至目前已有9篇美国、10篇日本的发明专利、6篇韩国专利获得授权),3份进行了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另外13篇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

  2、投入进度较慢的原因,项目实施是否存在困难或障碍,是否存在延期风险

  公司全息技术研发项目仍处于积极推进中,但由于该项目属于新技术的研发,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具体研发进度的影响,导致项目投入进度较慢。例如在研制过程中发现全息光盘的光致聚合物材料的性能和稳定性不足,通过测试发现国外材料优于国内材料的性能,但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外科研团队人员的流动性受限,难以进一步进行大量相关实验测试进行材料优化,影响了全息光盘的研制进度。

  此外,由于全息光机中部分元器件和研发设备需要从国外采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采购流程时间长、难度大,使项目执行进度受到较大影响。因此考虑到项目实施涉及到的研发进度和海外采购等因素影响,该项目可能存在一定延期风险。

  (二)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1、项目具体进展情况

  本项目所研发的融合存储系统基于磁光电一体,实现核心器件、核心软件、核心设备、核心系统的全面自主可控,确保面向我国政府、企业及个人服务的云计算、云存储做到高效可靠、安全可控。项目研发内容及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基于以上研发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公司已获授权专利8项,受理中专利3项,已获得软件著作权19 项。2、投入进度较慢的原因,项目实施是否存在困难或障碍,是否存在延期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正在根据规划的时间进度推进,资金投入比例按项目实际进度执行,项目前期工作主要为设计开发阶段,因此资金投入主要为人员工资等,截止2022年9月30日投入比例为34.24%,后续研发进度将进入产品可靠性测试和性能测试阶段,需要加大设备投入进行批量测试,资金投入量将加大,投入比例将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该项目11个子项目中已有5个子项目已经完成了产品研发,其余子项目预计将在期限内完成。由于自主可控项目会受到一些行业标准的限定,需要对产品进行局部调整,有可能短暂推迟。

  根据公司披露《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涉嫌欺诈发行,可能导致募集资金使用受限,可能影响未结项的募投项目进展。

  二、《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第一部分、经营情况

  问题1、关于收入结构。半年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3,997.70万元,同比下降32.96%,主要系公司光存储设备产品销售较上年同期减少14,860.56万元,同比下降70.39%。公司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合计同比增加7,991.98万元,同比增长162.50%。

  请公司:(1)补充披露各类业务的收入、成本、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减情况、变化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各类业务前五名客户名称及性质、销售内容、终端客户、应用项目,公司与相关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3)补充披露上述项目合同的付款安排、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期末应收账款及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

  【公司回复及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各类业务的收入、成本、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减情况、变化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光存储产品设备、解决方案及信创产品业务构成。主营业务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系基于蓝光数据存储系统技术提供光存储产品,2022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光存储产品设备、解决方案及信创产品业务构成。光存储设备、光存储解决方案的结构比重在不同年度或不同期间存在一定波动,但公司收入的主要构成内容未发生变化。

  公司企业级市场客户需求呈现个性化和多样化,部分客户只采购公司的光存储产品设备,而部分客户基于一站式采购需求,在采购公司光存储产品设备的同时,向公司采购其他配套软硬件设备产品等,综合组成光存储解决方案。由于公司业务存在项目制特征,且不同时期开发的客户存在一定差异,项目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光存储产品设备、解决方案,导致收入结构同比变动有所波动。

  2022年上半年以项目制的解决方案、信创业务相关收入为主,间接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光存储设备收入占比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一)光存储设备业务收入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上半年,公司光存储产品设备主要包括企业级光存储设备、消费级光存储介质、消费级光存储设备等类型,且以企业级光存储设备为主,占光存储设备收入的比例超过85%。

  公司企业级光存储设备分为ZL、BD等多个产品系列,其中产品6系列、产品5系列是公司的主打产品系列,合计占光存储设备收入的比例为71.97%,该两类产品销量、单价、单位成本的变动是光存储设备业务毛利率变动的核心影响因素,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从收入构成结构上看,2022年上半年和2021年上半年,公司光存储产品设备业务以企业级光存储设备为主,其中又以产品6系列和产品5系列为主,上述两个系列产品的合计收入占光存储产品设备业务收入的占比分别为25.49%和46.48%,是公司光存储产品设备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2022年上半年,公司光存储设备产品收入、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光存储设备产品是定制化产品,不同客户的需求、采购规模不同,相应软硬件配置存在差异,导致单价、毛利率存在差异,但是公司与客户交易均是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单价、毛利率存在波动具有合理性。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客户采购了ZL3系列产品,此两款设备合计销量为20台,因销量不高,故整体收入、毛利率有所下降。

  (二)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1、解决方案业务直接材料的具体构成明细

  公司解决方案业务直接材料包括自产的光存储设备中的直接材料、其他(主要为技术服务收入对应的直接材料),以及外购的信息技术及网络设备等相关硬件、定制化行业应用软件、集成服务。2022年上半年、2021年上半年,公司解决方案业务具体构成明细的收入、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解决方案中信息技术及网络设备等相关硬件涉及的产品种类繁杂,不同种类的配套硬件产品价格差异较大,难以对比统一价格,因此对比平均价格时,主要参考和对比其毛利率水平。

  2、解决方案业务具体构成明细的毛利率变动情况

  公司解决方案是根据项目需求场景的应用确定项目所需的产品配置,产品配置包括自产设备及软件、外购的配套网络设备及定制化行业应用软件、光盘等,由于配置不同,其直接材料构成的平均价格差异较大。

  如上表所示,2022年上半年公司解决方案业务中自产的光存储设备毛利率为43.41%,上年同期无销售;外购的设备、软件和服务毛利率分别为6.07%、11.3%和29.46%,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23.63%。公司解决方案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其具有定制化特性,不同项目产品及服务的定价存在一定差异,上述毛利率变动范围在合理区间内。

  3、补充披露解决方案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解决方案业务主要由自产的光存储设备和技术服务,以及外购的信息技术及网络设备等相关硬件、定制化行业应用软件、集成服务构成,其中自产光存储设备和技术服务毛利率较高,外购的设备、软件和服务毛利率相对较低,故公司解决方案业务毛利率与解决方案业务细分产品类别的结构紧密相关,外购设备、软件和服务占比越高,则解决方案业务整体毛利率越低。

  2022年上半年公司解决方案业务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系解决方案业务明细构成中,外购产品的收入占比提升所致,其中外购信息技术及网络设备等相关硬件占公司解决方案收入比例由2021年上半年的85.51%上升至2022年上半年的89.27%,毛利率贡献从2021年上半年的25.56%下降至2022年上半年的5.42%,导致公司解决方案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

  4、说明直接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与客户交易均是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在采购相关软硬件材料时,会按照采购流程选取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并最终综合选择质量符合项目要求、价格合理的供应商,公司2022年上半年解决方案中自产及外购的相关产品毛利率处于该类业务合理区间,直接材料采购价格公允合理。

  (三)信创业务收入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上半年、2021年上半年,公司信创业务具体构成明细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信创项目最终交付的产品均为公司外购,不同客户的需求、采购规模不同,相应软硬件配置存在差异,导致单价、毛利率存在差异,但是公司与客户交易均是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单价、毛利率存在波动具有合理性。2022年上半年与上年同期对比,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步增长,毛利率变化不大。

  二、补充披露各类业务前五名客户名称及性质、销售内容、终端客户、应用项目,公司与相关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

  (1)光存储产品业务

  单位:万元

  

  (2)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业务

  单位:万元

  

  (3)信创业务

  单位:万元

  

  三、补充披露上述项目合同的付款安排、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期末应收账款及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

  上述项目中金额为100万以上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2、关于信创业务。半年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10.60%,较上年同期综合毛利率46.30%,以及上年全年综合毛利率25.90%降幅较大。其中,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毛利率较低,导致公司营业成本有所增加。

  请公司:(1)说明公司综合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列示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前五名客户最终交付的产品中公司自产和外购的产品类型、金额及占比,补充说明该项目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主要供应商,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3)结合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的成本构成,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合同条款、职责划分、公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说明该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收入确认在会计处理上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回复及补充披露】

  一、说明公司综合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半年度综合毛利率为10.60%,上年同期为46.30%,同比下降35.70%,主要系因国内新冠疫情反复,公司在上海、赣州等地的项目开拓有所延滞;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导致公司运营资金紧张等因素导致公司毛利较高的光存储业务开拓不及预期:

  1、光存储设备产品销售收入下降。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3,997.70万元,同比下降32.96%,主要系公司光存储设备产品销售较上年同期减少14,860.56万元,同比下降70.39%,直接影响公司收入及毛利;

  2、光存储设备销售收入占比总收入比例影响。

  高毛利率的光存储设备销售占公司总收入的占比较低,占半年度销售总额的6.8%,低毛利率的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收入上升导致营业总成本增长14.46%,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

  二、列示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前五名客户最终交付的产品中公司自产和外购的产品类型、金额及占比,补充说明该项目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主要供应商,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一)列示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前五名客户最终交付的产品中公司自产和外购的产品类型、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公司信创业务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围绕自主可控战略,沿着“先有数据,后有存储”的发展思路,拓展信创类业务,因此业务拓展前期自有光存储产品占比较低。公司将继续积极开拓信创类业务,加强光存储和信创产业协同效应,在信创替代过程中,逐步深入挖掘政府和行业客户。温冷存储和节能的业务需求,从国产、保密和碳中和等方面加大向信创客户推广公司蓝光存储产品力度,实现协同效应,逐步扩大公司蓝光存储产品在信创类业务的销售占比。

  (二)补充说明该项目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主要供应商,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1、以上项目涉及外购的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内容及采购金额如下表:

  

  2、上述项目采购的前五大供应商关联情况

  公司通过企查查公开信息查询上述项目涉及的相关供应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并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问卷调查表》及《相关事项的承诺》,相关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结合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的成本构成,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合同条款、职责划分、公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说明该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收入确认在会计处理上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存在重大差异

  1、公司信创业务收入确认在会计处理上采用总额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判断收入的确认和列报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时,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就是公司在交易中所处的地位,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公司是否承担了所交易的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在确定公司在交易中所处的地位是否为代理人时,需要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因素(尤其是重大风险和报酬的承担情况),作出适当的判断。

  一般认为,如果存在以下一种或数种情况,则公司自身被认定为交易的主要责任人:

  ①根据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公司是主要的义务人,负有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主要责任,包括确保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可以被客户接受。

  公司在销售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所作出的书面或其他形式的声明,以及销售合同条款的约定,通常可以表明主要义务人是公司还是供应商。

  如果公司所提供的某项商品或服务可以有多个供应商,公司有能力从中自主选择使用哪一个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则表明公司很可能是主要义务人,应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②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承担了一般存货风险,即存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例如标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变动风险、滞销积压风险等。

  如果公司无权就已采购商品价格下跌损失从供应商处取得补偿或者无条件地将客户退回的商品再退还给供应商并取得补偿,则很可能表明公司承担了一般存货风险。

  就提供服务的合同而言,如果合同约定,无论最终用户是否接受该服务,公司都必须向该服务的提供商支付报酬的,则表明公司承担了与该项服务相关的“一般存货风险”,应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③公司能够自主决定所交易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或者能够改变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或者自行提供其中的部分服务。

  如果公司具备合理的定价自由权,可以在由宏观经济、行业和市场等因素确定的合理价格区间之内自行确定所交易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可能表明公司承担了交易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应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如果公司从实体上改变了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而不仅仅是简单的包装),或者自行提供其中的部分服务,则通常表明公司自身承担了向顾客或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主要责任。如果公司参与了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具体规格要求的确定,则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④公司承担了信用风险。

  如果根据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即使最终客户无力付款,公司仍需承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或劳务款项的责任,此时公司则承担了源自客户的信用风险;如果由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当顾客或用户提出索赔时,公司仍应先行承担赔付责任,再向供应商追偿,此时公司则承担了源自供应商的信用风险。

  如果公司在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之前,已经从顾客或客户收到全部款项的(即此时公司尚未发生对供应商的付款义务),则公司不承担交易过程中源自顾客或客户的信用风险。

  如果不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则公司处于代理人地位,按所获取的佣金净额确认收入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如存在以下情况,可能表明公司处于代理人地位,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a.根据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主要义务人是供应商而不是本公司。

  b.公司在交易中赚取的报酬是事先确定的,或者是固定收益,或者是按确定比例计算。

  c.公司不承担信用风险。

  2、公司在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中起到的主要作用,公司信创业务收入确认在会计处理上采用总额法,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的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产品是包括:光存储设备、电脑、集成配套软件、服务器、网络设备等相关硬件设备提供给客户。公司为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终端用户提供及部署智能应用信息化建设的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实施、测试、维护服务及有力支持。

  (1)公司与客户的权利义务约定

  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中,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分别签订采购和销售合同,供应商与客户不存在直接的购销交易关系,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双方之间的责任义务能够区分开来,公司负责向最终客户销售商品并承担责任的义务,为销售合同的主要责任人。

  具体而言,公司与客户就整体项目进行谈判,包括定价、实施情况、商务条款等,并与客户签订两方合同。公司综合考虑采购成本、调试工作复杂度等情况,向客户出具整体项目报价。公司作为合同的主要责任人,负有向客户交付项目产品并确保项目实现客户预期功能的义务。

  (2)公司与供应商的权利义务约定

  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中,公司在与客户进行接洽的过程中,采购部门即展开询价、确定供应商等工作。确定供应商后,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由供应商将信创产品发货至项目地,与此同时,公司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试或指导,完成产品交付。

  因此,公司通过询价等方式自主选择确定供应商,并且独立对客户负责,是销售业务的主要责任人。

  (3)公司承担存货风险

  公司承担存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即商品的价格变动风险、滞销积压风险等。

  公司与供应商的采购价格系通过询价确定,而销售价格则由公司自主向客户报价,采购价格不随公司对客户的销售价格变动而变动,公司承担了该等信创产品的价格变动风险。根据采购合同约定,供应商提供的信创产品经过公司验收后,产品正式交付至公司,公司承担了相关的存货风险,后续无论最终客户是否接受该产品,公司都必须向供应商支付价款。

  (4)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实施过程中的销售信用风险承担情况

  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中,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分别签订采购和销售合同,分别独立的商定付款条件。如果最终客户无力付款,公司仍需承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责任。即使由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存在缺陷,当客户提出索赔时,公司仍应先行承担赔付责任后,再向供应商追偿。因此,公司承担了该项目中的信用风险。

  综上,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中,公司单独向客户交付项目产品,就项目自主向客户进行报价,并承担了供应商交货后的存货风险、客户的信用风险,公司在该交易中的身份为主要责任人。公司对信创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是充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同行业同类业务会计处理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在开展类似业务时亦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虽然上述企业与公司在行业、产品、终端应用、上下游细分市场情况、竞争状况等方面不完全一致,但其业务模式与公司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具有可比性,具体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公司解决方案及信创产品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与同行业公司模式类似的业务会计处理一致,不存在差异。

  综上,公司解决方案及信创业务具有商业实质,收入确认在会计处理上采用总额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

  问题3、关于期间费用。半年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分别为3,108.20万元、3,082.62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93.13万元、1,127.15万元,增幅分别为18.86%、57.64%,其中,200G光盘生产线进行双模技改导致管理费用增加折旧摊销费用302.43万元;长城紫晶、北京晶铠、上海紫存等子公司租赁场地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增加651.13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200G光盘生产线进行双模技改的投入情况、折旧摊销计算方法、计入管理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改造进展、预计完成期限和成效,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2)补充披露长城紫晶、北京晶铠、上海紫存等子公司租赁场地使用权折旧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前期折旧计算方法、归集科目是否相同。

  【公司回复及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200G光盘生产线进行双模技改的投入情况、折旧摊销计算方法、计入管理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改造进展、预计完成期限和成效,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200G光盘生产线进行双模技改的投入情况、折旧摊销计算方法、计入管理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3月为增加BDR大容量蓝光光盘的生产弹性、测试新材料配方以及提升产品兼容性公司技术部门对200G光盘生产线进行双模技改,并于2022年8月完成技改工作。

  1、相关技改投入情况如下:

  

  2、200G光盘生产线折旧摊销计算方法、计入管理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

  (1)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2)200G光盘生产线折旧摊销计算如下:

  

  BDR200G生产线2021年10月份投入使用转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值为1.27亿元,按10年计提折旧,每月折旧金额为100.81万元。

  2022年3月份为增加BDR大容量蓝光光盘的生产弹性、测试新材料配方以及提升产品兼容性开始进行双模技术改造,该项技术改造属于设备小范围的技术改造,出于谨慎性考虑,在技改期间该固定资产未转为在建工程,因此未停止折旧,由于技改期间未实施生产计划,2022年4月至6月期间的折旧费不计为制造费用而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二)改造进展、预计完成期限和成效,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2年3月份进行100G/200G大容量存储介质生产装备双模转换技改,主要完成内容,关键节点如下:

  

  为实现充分利用现有设备产品产能的最大化,由存储介质产品部在论证基础上对现有BDR200G生产线进行双模技改,并于2022年8月份完成技改,根据相关测试结果,技改后相关产品符合导入标准,达到了实施技改的设计目的与要求,实现200G产品和100G产品的自由切换,使得未来在介质销售、产能释放方面更加具有弹性和灵活度。

  二、补充披露长城紫晶、北京晶铠、上海紫存等子公司租赁场地使用权折旧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前期折旧计算方法、归集科目是否相同

  2022年上半年租赁场地使用权折旧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长城紫晶、北京晶铠、上海紫存等子公司租赁场地使用权折旧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系:

  1、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城紫晶于2021年3月份新增场地租赁每年租金749.59万元,租赁期间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7年3月30日。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发生时应计入“使用权资产”科目;2021年仅确认3个月,导致2022年上半年较上年同期增加使用权资产折旧费160.26万元。长城紫晶租赁场地使用权折旧费与前期折旧计算方法、归集科目一致。

  2、全资子公司北京晶铠、上海紫存等2021年上半年场地费计为租赁费,导致2022年上半年使用权资产折旧费同比增加203.33万元。2021年末调整为该等子公司的场地费由租赁费调整为使用权资产折旧费,2022年上半年与2021年度的折旧计算方法、归集科目一致。

  第二部分、资产科目变动

  问题4、关于应收账款。半年报显示,2022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51,767.40万元,较上年末增长8.27%,占总资产的比为20.90%。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合计金额为33,534.97万元,占应收账款比例为48.81%。其中,新增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四川睿建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817.05万元、4,001.97万元。公司对五家关联方天众科技、紫晶天众、大地紫晶、数莲紫宸、中弘智慧的应收账款合计为24,418.23万元,占应收账款比例为35.54%。

  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性质、销售内容、终端客户、应用项目,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账龄结构、逾期情况、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2)结合关联方获得股东投入、运营服务收入和取得金融机构融资的进展,以及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四川睿建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说明相关客户是否具备偿付能力,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及补充披露】

  一、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性质、销售内容、终端客户、应用项目,销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账龄结构、逾期情况、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公司披露《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应收款客户中涉及提前确认收入的包括:山西紫晶天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数莲紫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将根据《事先告知书》内容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进行自查,披露内容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的,将及时更正并披露。公司将更正上述定期报告后,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回复。

  (一)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公司通过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查询上述客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并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问卷调查表》及《相关事项的承诺》,相关客户除参股公司山西紫晶天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数莲紫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分别持股10%、20%的关联关系外,其他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如下:

  (1)光存储产品设备

  内销业务,光存储设备销售以产品发出并经客户验收,相关的收入已经实现或取得收款的证据,确认销售收入;光存储介质销售以产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相关的收入已经实现或取得收款的证据,确认销售收入。

  出口业务,出口销售采用FOB贸易方式进行,公司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货物发出,取得报关单,相关的收入已经实现或取得收款的证据,确认销售收入。

  (2)基于光存储技术的智能分层存储及信息技术解决方案

  产品发出至客户指定地点,且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并经过客户验收,相关的收入已经实现或取得收款的证据,确认销售收入。

  (3)信创产品

  信创产品业务以产品发出并经客户验收,相关的收入已经实现或取得收款的证据,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已取得上述客户对应项目的合同、验收报告、销售出库单、运输单据、部分项目下游合同、中标书等资料,具有商业实质,根据公司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确认收入,相关收入确认真实准确。

  二、结合关联方获得股东投入、运营服务收入和取得金融机构融资的进展,以及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四川睿建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说明相关客户是否具备偿付能力,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关联方获得股东投入、运营服务收入和取得金融机构融资的进展

  1、参股公司及关联方获得股东投入、运营服务收入和取得金融机构融资的进展情况如下:

  

  (二)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四川睿建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

  1、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

  

  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下称:“长软公司”)为国有企业,是国内知名的系统集成服务商和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日益壮大的长城软件,在行业应用、系统集成、咨询服务、软件外包、软件增值销售与服务等主要业务方面,形成了完善的业务体系,建立了卓越的技术支撑体系以及覆盖全国的市场与服务体系,拥有一系列面向工商、统计、知识产权、教育和金融等行业的成熟的大型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作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简称CEC)软件板块核心企业之一,多年来长城软件秉承“诚信、长久、互动”的服务理念,凭借在业界优秀的品牌形象、完备的业界资质、丰富的技术资源与开发经验以及团结敬业的技术与管理团队,努力成长为中国最优秀的国际化软件企业之一。

  长软公司主要服务对象及项目的终端用户以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信誉较好的主体为主,具备回款的资金流保障,具备偿付能力。

  2、四川睿建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睿建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信创产品集成、信息化集成、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设计组装、相关电子产品设备贸易等,以及农业相关电子产品、配套设备的销售集成和部分学研究成果技术转换推广等,主要终端用户为江安首唯、深圳奇鼎等国资和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等信誉较好的主体为主,具备回款的资金流保障,具备偿付能力。

  (三)相关客户是否具备偿付能力,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相关客户、参股公司主要提供数据中心存储服务、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的终端用户以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信誉较好的主体为主,具备回款的资金流保障。受疫情影响,一方面,项目本身进展较慢,建设、验收、终端客户导入进度滞后,另一方面,各地政府防疫支出较大,导致财政压力较大,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但是政府和国企客户本身的信用度较高,呈现“拖而不欠”的特点。

  (下转D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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