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22-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6层会议室召开,由于事项紧急,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4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毅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情可参阅公司2022年1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题如下: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公司2022年1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1)】
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2-10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后,经过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
本公司属于纺织服装行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 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兴华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3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从业人员中1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戈三平,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200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了5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8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兵仿,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丽丹,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兵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合伙人戈三平,2022年8月29日,因对国立科技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执行审计程序存在瑕疵,受到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戈三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兵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会计事务所为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来定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对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后,经过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中审众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并允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直接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调查、评议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认为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据此,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认真的审查,认为公司本次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后,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2-101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案,决定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下午2: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2022年12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2月6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上述受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提案1已经于2022年11月2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上述提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1日-12月12日(9:00—11:00、14:00—16:00)
(二)登记方式 :
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持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6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徐子晗
电 话:020-32250505
邮箱:investor@modernavenue.com
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6层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0663)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6”,投票简称为“摩登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摩登大道(证券代码:002656)的股东,兹授权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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