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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 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2-09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胡顺全持有公司321,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95%;总工程师尹彭飞持有公司282,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20%;副总经理马云生持有公司192,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78%;监事程绪东持有公司1,054,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34%。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于2022年4月13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分别收到总经理胡顺全、副总经理马云生、监事程绪东发来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2022年11月25日,上述股东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收到总工程师尹彭飞发来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2022年11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6%。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而实施的减持,实施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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