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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台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及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台(以下简称“行E通”)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行E通自2022年11月29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同时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与行E通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行E通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行E通安排为准。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二、 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 自2022年11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行E通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折扣以行E通具体安排为准。其中,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 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 ,请以行E通最新安排和规定为准。

  3、 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行E通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行E通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台

  客户服务热线:95511转3

  公司网站: www.etbank.com.cn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2、 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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