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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2-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反担保对象: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反担保金额:500万元

  ●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动力源”)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万元整,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向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万元。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5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1550151890M

  法定代表人:刘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工程设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反担保债权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3月20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碧河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1095673856D(1-1)

  法定代表人:陈超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保证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鉴于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万元整,期限一年,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我公司向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具体权利义务由双方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为公司增加不可控制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项议案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本次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2,407.05 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1,407.05 亿,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72%、45.6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月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2-06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3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玉洁女士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新能源”)股东赵建虎、李岷舣、王润鑫、蒋平、张芳芳离职,拟将其分别持有的动力源新能源6.06%、2.4%、1.74%、1.08%、0.72%总计12%的股权予以转让,为提振员工信心,保持公司业务战略方向,由动力源副董事长、总经理何昕先生受让上述股份,包括公司在内的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何昕先生为本公司关联人,此交易完成后形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业务实质,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2-06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优先

  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新能源”)五位自然人股东拟将其持有的合计12%的动力源新能源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何昕先生。公司决定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何昕先生发生关联交易,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天津力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力源”)持股8%,股东赵建虎、李岷舣、王润鑫、蒋平、张芳芳分别持股6.06%、2.4%、1.74%、1.08%、0.72%。

  动力源新能源股东赵建虎、李岷舣、王润鑫、蒋平、张芳芳离职后拟将其分别持有的动力源新能源6.06%、2.4%、1.74%、1.08%、0.72%合计12%的股权一并转出。为提振员工信心,保持公司业务战略方向,经过综合考虑,公司及天津力源放弃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由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昕先生以792万元交易对价受让上述股权。

  何昕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放弃动力源新能源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由何昕先生受让股权的交易完成后,形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业务实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涉及新增投资,亦未导致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何昕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同类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 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1:赵建虎,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天津市河东区。

  转让方2:李岷舣,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天津市东丽区。

  转让方3:王润鑫,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天津市东丽区。

  转让方4:蒋平,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天津市河东区。

  转让方5:张芳芳,女,中国国籍,住所为天津市河东区。

  2、 受让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何昕,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1983年出生,2007年至2009年澳大利亚墨尔本迪肯大学金融学/国际商务管理专业双硕士学位;2010年至2014年在东海证券研究所担任研究员;2014年至2015年在东兴证券研究所担任研究员;2015年至2017年在华泰证券研究所担任高级研究员;2018年至2022年在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战略管理部总监、光储业务线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在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

  关联关系:何昕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且与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振亚先生为直系亲属关系。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11B2号楼六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GD2J9K

  法定代表人:葛炳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智能汽车的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新能源智能汽车整车及电辅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动机;生产(限外埠)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新能源智能汽车整车及电辅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动机;机动车充电桩充电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 股权结构及财务数据

  1、 动力源新能源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标的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上市公司的影响

  何昕先生受让标的股权能够提振动力源新能源员工信心,保证核心员工的稳定性,有利于进一步把控战略业务发展方向,保证动力源新能源持续稳定经营和发展,经过综合考虑,公司及天津力源放弃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由何昕先生受让上述股权。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符合动力源新能源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在动力源新能源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亦未发生变化。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2-06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3日通过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王新生、杜彬,独立董事季桥龙、许国艺、李志华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新能源”)股东赵建虎、李岷舣、王润鑫、蒋平、张芳芳离职后拟将其分别持有的动力源新能源6.06%、2.4%、1.74%、1.08%、0.72%总计12%的股权予以转让,为提振员工信心,保持公司业务战略方向,由动力源副董事长、总经理何昕先生受让上述股份,包括公司在内的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何昕先生为本公司关联人,此交易完成后形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业务实质,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万元整,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向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万元及利息和实现债权追偿的费用、损失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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