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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6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和条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该方案以下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苏州联创鼎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90,280,74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8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数,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278.6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进行分红派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享有该等分红派息。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并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满足《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苏州联创鼎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鼎瑞”),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联创鼎瑞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联创鼎瑞持有公司190,280,746股股份,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7%。《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根据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12个月内,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联创鼎瑞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满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苏州联创鼎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自2009年股票恢复上市后至今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满足《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68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玉芝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和条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该方案以下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苏州联创鼎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90,280,74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8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数,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278.6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进行分红派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享有该等分红派息。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并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监发行字[2007]303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有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苏州联创鼎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鼎瑞”),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联创鼎瑞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联创鼎瑞持有公司190,280,746股股份,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7%。《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根据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12个月内,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联创鼎瑞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有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出的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相关承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有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苏州联创鼎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有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自2009年股票恢复上市后至今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有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终止发行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 如与本次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等)作相应调整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

  (3)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购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4)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回复相关问题并制作、修订、补充、签署、递交、呈报相关申请文件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文件;

  (5) 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8)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非公开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非公开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9) 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0) 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通过新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通过新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77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停牌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暨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2022-067)。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详细内容请参见2022年11月29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润资源,证券代码:000506) 自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或核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72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自2009年股票恢复上市后至今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73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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