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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进展 暨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2-07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景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津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92,312,889股,持股比例为33.3481%。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姜桂廷持有公司股份69,079,780股,持股比例11.9788%。实际控制人宋桂花持有公司股份32,218,340股,持股比例5.5868%。公司股东景津投资、姜桂廷、宋桂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3,611,009股,持股比例50.9138%。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8月16日,公司披露公司股东景津投资、姜桂廷、宋桂花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4,600,98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截至2022年11月28日,景津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共计减持公司11,533,600股股份,减持后持有公司180,779,28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1.3481%,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3.3481%减少至31.3481%;实际控制人姜桂廷通过大宗交易共计减持公司1,070,000股股份,减持后持有公司68,009,78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7933%,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1.9788%减少至11.7933%;实际控制人宋桂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计减持公司5,756,171股股份,减持后持有公司26,462,16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887%,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5868%减少至4.5887%,控股股东景津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姜桂廷、宋桂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减持计划实施前50.9138%减少至47.730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

  1、表格中“其他方式取得”为根据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所取得。

  2、总股本数量为本公司公告日股本总数。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

  

  注:

  1、景津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1,533,600股,减持比例为2.0000%,减持价格为28.78元/股。

  2、姜桂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70,000股,减持比例为0.1855%,减持价格为28.35元/股。

  3、宋桂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756,171股,减持比例为0.9982%,减持价格区间为26.05元/股~31.50元/股。

  4、截至2022年11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景津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姜桂廷、宋桂花合计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景津投资、姜桂廷、宋桂花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的,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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