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宏路街道福光股份三号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5日
至2022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1日-2022年12月12日(每天9:00-11:30;14: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12月12日17:0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50015
联系电话/传真:0591-38133727
邮箱:zhengquan01@forecam.com
联系人:黄健、涂晓丹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其中第1-6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任德坤先生、冯玲女士连续任职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要求,胡继荣先生、任德坤先生、冯玲女士连任期限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对胡继荣先生、任德坤先生、冯玲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飞美女士、罗妙成女士、郭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飞美女士、罗妙成女士、郭晓红女士均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吴飞美女士、罗妙成女士、郭晓红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吴飞美女士、郭晓红女士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并取得学习证明,罗妙成女士、郭晓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任德坤先生、冯玲女士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吴飞美女士、罗妙成女士、郭晓红女士的个人简历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公司将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变更独立董事事项进行审议。吴飞美女士、罗妙成女士、郭晓红女士三位的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飞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商学院(原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闽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闽江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源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吴飞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2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2、罗妙成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2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福建财经学校教师,集美财政专科学校教师,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福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福州市地方税务局鼓楼分局副局长(挂职),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系主任、科研处处长、会计学院教授;现任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福建交易市场登记结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罗妙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2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3、郭晓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5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福建江夏学院教务处副处长,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教师,兼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硕士生导师。个人荣誉:省级优秀教师,参与或主持七项省、厅级课题。
截至本公告日,郭晓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2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诚投资”)、福州市马尾区众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盛投资”)、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盈投资”)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70,770股、4,070,450股、1,450,677股,合计9,691,8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31%。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股东聚诚投资、众盛投资、瑞盈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5%。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收到聚诚投资、众盛投资、瑞盈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1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聚诚投资、众盛投资、瑞盈投资分别减持103,030股、133,950股、71,123股,合计减持308,1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0%,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1、上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2、减持总金额含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聚诚投资、众盛投资、瑞盈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而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聚诚投资、众盛投资、瑞盈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而自主决定,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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