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2-071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都农牧”)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业”)、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汇实业”)持有鹏都农牧股份2,911,112,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67%)。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鹏欣农业、厚康实业、和汇实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742,61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458,98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2%)。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鹏欣农业、厚康实业、和汇实业出具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鹏欣集团与一致行动人鹏欣农业、厚康实业、和汇实业。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鹏欣农业、厚康实业、和汇实业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11,112,826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5.6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减持主体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取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于下述减持期间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7,201,59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52%)。
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期间:
①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63,742,61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的六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33,458,98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2%)。
5、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鹏欣农业、厚康实业、和汇实业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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