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 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11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查询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