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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2-0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补充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因关联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天域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计入本次会议议案1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故本次会议议案1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702,218股。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议案表决为普通决议,其中:第1项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第2项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律师、邵丽娅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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