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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6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阎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8%,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00股(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007%。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阎磊先生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公司独立董事阎磊先生

  2、股东的持股情况:阎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购买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70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区间: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阎磊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阎磊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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