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大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2-031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签订招商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尚需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获得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核准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有权机关决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开展本协议合作内容中所涉及的大兆瓦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风储新能源项目及新业务领域制氢制氨项目等,具体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充分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法办理各项行政审批及项目核准手续、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 本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

  本协议由双方于近日签订。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次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

  乙方: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 合作原则

  依据国家、自治区产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坚持“实力优先、精深加工优先、效益优先、环保优先、低耗水项目优先”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实现互惠互利,双方共赢。

  (三)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大兆瓦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

  2、建设地点:巴里坤县大河镇绿色产业园区、三塘湖镇

  3、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90亿元,计划建设年产能200万千瓦大兆瓦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主机、叶片)、50万千瓦风储新能源项目及10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氨项目,配套集控及大数据中心、碳管理平台。通过绿电直供、节能减排系统建设等措施打造“零碳产业园”;引入“绿电—绿氢—绿氨”产业,协同引入推广氢燃料重卡,搭建集新能源发电+电解水制氢+绿氢绿氨+氢燃料重卡为一体的应用示范工程,依托巴里坤县化工企业对绿氢绿氨的需求及煤化工对氢燃料重卡的应用场景,形成地方消纳示范项目。

  4、建设周期:2022年12月-2025年12月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积极支持乙方项目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为乙方建设项目协调办理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土地、环评、建设施工等相关手续,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2、乙方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争取投资项目在建设、生产经营中享受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制定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及哈密市制定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如遇政策调整有更优惠政策,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最新政策予以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在巴里坤县当地注册成立法人企业,承诺协议签订30日内,确定工作人员、注册成立公司、制定工作计划。乙方一切生产开发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哈密市发展规划,科学有序、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工作。

  2、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土地、环评、建设施工等相关手续。乙方承诺在项目建设运营中严格履行规划、国土、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生产经营期间,服从当地各部门依法依规管理和监督。

  3、乙方承诺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在取得各项审批手续后三十日内开工建设,并按约定工期完成建设;开工建设前向甲方提供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如未按协议和规划开展项目相关工作的,甲方有权取消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疫情以及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延期除外。

  4、乙方承诺在用工上按照自治区和哈密市有关法规政策执行,优先考虑解决当地人员就业。

  (六)其他

  1、乙方在本项目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据此协议追究甲方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免责。

  4、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期限暂定一年,自签字之日起执行,如在本协议期限内,项目未正式获批启动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6、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国家部委、自治区、哈密市等相关部门发布涉及本项目产业新的政策,乙方同意按照新政策调整执行。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国家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的背景下,本次合作将促进公司在做大做强风电主业的基础上,推动公司在新能源发电制氢制氨的产业布局,拓宽公司潜在业绩增长点,对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四、 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尚需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获得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核准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有权机关决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开展本协议合作内容中所涉及的大兆瓦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风储新能源项目及新业务领域制氢制氨项目等,具体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充分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法办理各项行政审批及项目核准手续、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