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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2-065

  

  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金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高新金通于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30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2.1532%,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2-064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同兴环保,股票代码:003027)股票于2022年11月28日、11月29日、11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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