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变更事项,经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已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履行报备程序。
(2)自新任总经理任职之日起,董事长张焕南先生不再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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