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2-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与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以下简称“西安固废处置中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11月7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陕01民初165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广泰源因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于11月28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费缴纳通知单》,广泰源已于12月1日缴纳上诉费用。
二、广泰源提交上诉的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
(二)上诉请求
1、撤销(2021)陕01民初1656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反诉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二审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上诉状;
2、上诉费缴纳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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