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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事项基本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有关本次回购A股股份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092)。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1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购买的最高价为19.63元/股、最低价为18.4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6,004.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2年1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34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购买的最高价为19.63元/股、最低价为16.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946.9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注:最低价为16.29元/股,较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首次回购公告中最低价16.28元/股的差异系系统清算影响。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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