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107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晓虎先生及副董事长徐建平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举陈玉立董事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10名,代表股份115,992,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33%。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4名,代表股份718,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7名,代表股份115,320,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78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672,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8%。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5,339,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69%;反对65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5,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15%;反对6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6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5,325,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47%;反对66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芝薇、徐小玉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康达股会字【2022】第0668号)。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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