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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方达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易方达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7030,场内简称:HGS300,扩位证券简称:沪港深300ETF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2年12月1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2年12月8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

  易方达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为“港股科技”,扩位证券简称为“恒生科技30ETF”。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FAN BING(范冰)作为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不变,同时继续担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国际指数部部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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