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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威龙葡萄酒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6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今日,你公司公告称,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澳大利亚1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澳大利亚6万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并将两个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0.85 亿元和 1.31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分别占募资总额的 36%和 22%。鉴于该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结合你公司对“澳大利亚 1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和“澳大利亚6 万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的前期立项、论证情况和整体运行情况,补充披露该项目的具体投资规划,分项列示各细项的计划投资金额、开工及完工时间要求、实际开工时间、实际投资金额、截至目前的进度及已形成的资产等,并说明相关资产的后续安排。

  二、公告显示,你公司终止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原因为澳洲原酒进出口政策,项目的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公司目前资金较为紧张,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不受限货币资金不足,公司已不再具备继续推进募投项目的能力。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与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整体发展与政策变化情况,以及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与影响因素等方面,补充说明前期立项是否审慎,上述影响因素是否可以预见并予以充分考虑;(2)结合市场同类产品的供需情况,量化分析现有产能是否能够满足下游需求;(3)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货币资金需求情况、募投项目所属领域的未来发展趋势,说明终止本次募投项目并永久补流是否合理、审慎;(4)结合历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表述,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审慎、不及时的情况。

  三、公告显示,公司本次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2.2 亿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前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16亿元,本次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募集资金历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资金用途和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2)结合公司账面资金情况、营运资金需求、资产负债情况及现金流量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3)本次补流资金不归还募集资金账户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相关资金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被实质占用的情形:(4)相关资金的后续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具体用途、预计使用进度、资金存放地点等,并说明公司拟采取的保障措施,以确保相关资金用于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四、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说明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推进、终止及结余永久补流等相关事项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并就本人是否勤勉尽责发表意见。请独立董事就本次及前期结余募集资金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明确意见。

  五、请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并结合在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推进及终止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说明是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保荐职责和持续督导义务。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高度重视《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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