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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在2023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余额为0元,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二、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分配使用额度,如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间内有新设子公司,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为70%以下,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结合子公司总体实际情况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良好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有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余额为0元,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6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在2023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余额为0元,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或等值外汇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业务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流程管理、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汇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避免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

  4、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最大程度降低法律风险。

  二、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分配使用额度,如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间内有新设子公司,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为70%以下,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外汇风险的需要,并结合子公司总体实际情况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有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全部事宜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有关文件。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担保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符合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余额为0元,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3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分配使用额度,如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有新设子公司,该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9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76,929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999,981.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24,920.3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75,061.59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999,981.97元,承销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830,188.68元(不含税)后,于2022年11月21日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18,169,793.29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 051002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约定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 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9,896,414.48元,其中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477,55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拟置换金额是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524,920.38元(不含税),其中保荐及承销费不含税总额人民币2,830,188.68元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剩余发行费用694,731.70元(不含税)。截至2022 年11月3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17,373.21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317,373.21元。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冲突,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专字[2022]0510179号《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该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见网附件

  (一)莱尔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莱尔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伍仲乾、范小平、周松华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伍仲乾、范小平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2022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3、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07月14日成为公司关联方。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2022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2、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3、成都蜀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履约状况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人提供商品、接受/提供房屋租赁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9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76,929股,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8,56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3,836,929.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以及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后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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